为做好东河镇玉龙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用地的放桩定点工作,现公开选聘该项目测绘服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玉龙村南侧,涉及东河镇玉龙村、海南农垦广坝农场有限公司,线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其中,国有土地收回474.6728亩,玉龙村集体土地租赁409.67亩。
本次选聘一家服务单位作为东河镇玉龙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用地测绘工作的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做好该项目的放桩、分户测量、勘测定界及补桩等相关工作。(以实际现场工作为准)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且有过相关工作业绩并在海南省备案的资质公司。
4.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4.2.3投标单位需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进行提交,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2.4如有中标过征地项目测绘服务工作,且中途放弃的第三方测绘服务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报名人持相关资质材料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0矿产资源管理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下午18: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6.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6.4单独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单价(元/亩)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7.1按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国家财建颁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与《困难类别细则》工程测量中有关规定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并且报价时应附带测算公式及依据
8.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在3(含)-5家时,则取有效报价平均值,报价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8.2选定结果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我局与选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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