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08 10: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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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浙江省地质院组织专家对《浙江省遂昌县大柘镇上村萤石矿矿产资源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浙江省地质院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1.《浙江省遂昌县大柘镇上村萤石矿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九游娱乐官方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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