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31 18: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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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以及《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和《红河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安排,为高质量做好我县“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充分收集绿春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关于我县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根据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十五五”社会规划发展目标等综合考虑,提出“十五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的建议并以函形式反馈。
建议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区块)或开采区块(采矿权区块)范围、矿种类型,可提供以往地质工作成果及认识、相关地质报告等资料。
请按照附件格式提出矿产资源区块意见和建议,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我局。
邮寄地址:邮寄至红河州绿春县迎春路171号绿春县自然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收),邮政编码:662500
有关材料请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单位提交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交的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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